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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湖南印發《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方案》指出,2022年底,湖南高速公路服務區能夠提供基本充電服務;到2023年底前,在役普通國省道公路服務設施能夠提供基本充電服務;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在役普通國省道沿線充電基礎設施進一步加密優化,農村公路沿線有效覆蓋,基本形成“固定設施為主體,移動設施為補充,重要節點全覆蓋,運行維護服務好,群眾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網絡。
《方案》明確,湖南將加快高速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期規劃建成充(換)電站619個,充電樁2500個以上,預留充電樁建設能力1200個左右,并要求新建服務區按照不低于30%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與高速公路同步運營。普通公路方面,“十四五”期規劃建成充(換)電站1743個,充電樁5000個以上,預留充電樁建設能力4000個左右。
《方案》積極鼓勵探索推進新技術新設備應用,推動城市周邊高速服務區探索建設超快充、大功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以及“光儲充放”一體化充電站,要求優化服務區(站)充電基礎設施布局,指導高速公路及普通國省道服務區(站)、養護工班和治超站等交通運輸服務場所科學布設充電基礎設施。同時,加強服務信息采集與發布,為公眾提供實時信息查詢服務;加強充電基礎設施維護,保障充電基礎設施設備技術完好、安全可用。
據悉,湖南今年將建成充電站210個,充電樁950個左右。全省高速公路開放運營的服務區(含停車區)實現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現階段全省高速公路“六縱六橫”主干線服務區單邊安裝充電樁不少于4個,充電車位不少于8個;支線高速公路服務區單邊安裝充電樁不少于2個,充電車位不少于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