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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魏海政)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印發了《山東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實施辦法》,深化高中階段育人方式、辦學模式和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多樣化發展,普職融通豐富學生成長成才路徑,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多元化的教育需求。這也是省級層面出臺的第一個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實施辦法。
山東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同屬高中階段教育,在培養目標、培養方式和學生“出口”方面各有側重,均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作出了各自不可替代的貢獻。但是,長期以來兩者間各自獨立、溝通不暢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學生多樣化選擇和成長。為貫徹落實教育強國、山東教育強省建設規劃綱要關于推動高中階段教育多樣化發展、以職普融通拓寬學生成長成才通道等部署要求,滿足群眾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山東省教育廳制定了這一實施辦法,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需求,拓寬學生成長成才路徑,構建更加開放、靈活的高中階段教育體系,努力讓每一個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
山東從省級層面系統構建了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學生互轉的制度體系,明確了互轉原則、范圍,互轉需要關注的重點環節,以及互轉后的課程銜接等問題,打通了原來學分、學考、綜評等阻礙互轉的癥結,為各地各校實施互轉提供了可靠路徑。
山東堅持“自主自愿、雙向流動、學分互認”原則,尊重學生選擇權,保障教育公平,建立科學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學生轉得進、學得好、有發展。各市按照“一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的形式,確定一定數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職學校作為互轉學校,互轉學校的學生按照《辦法》進行互轉?;マD原則上在縣域內進行,不具備條件的可在市域內統籌,不得跨市域進行。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綜合高中(班)學生管理可參照執行。
山東充分考慮高中和中職教育教學實際,堅持學生利益最大化原則,確定了互轉的時間節點。普通高中開展選課走班和學生第一次參加學業水平合格考試一般均為高一下學期末,為保證中職轉入學生盡快適應高中教學進度,中職轉高中按照最大次數即2次設計,分別是高一第一學期末和第二學期末。高中轉中職按照最大次數即3次設計,分別是高一第一學期末、第二學期末和高二第一學期末。具體轉學時間和每名學生轉學次數,各市可結合實際自行規定。
此外,山東還對轉學的基本程序、組織考核、轉學后學籍和課程銜接、學分互認、升學政策等進行了明確規定,確保政策平穩落地、有效實施,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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