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資金是否必須存放本人賬戶中?
股東出資必須要本人賬戶,存投資款時在銀行進賬單上必須是股東的名字。按照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東資金抽逃屬于什么罪?
屬于抽逃資金罪,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自然人觸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罰金;單位觸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