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比例是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負責人進行業務招待所發生的費用應當由相關部門及時結算。業務招待費用報銷應當提供內部審核流程、發票以及招待清單,如實反映招待對象、業務招待活動內容、招待費用等情況,不得將業務招待費用以會議、培訓、調研等費用的名義虛列、隱匿。
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進一步強化財務管理,防范費用浮濫支出,本公司實行預算標準總量控制,人數控制,標準控制,過程控制,年費用總計不能超過該部門本年度銷售收入的2‰。
1、范圍
公司所有業務招待支出均屬本范疇。
2、權責
(1)業務招待費報銷:部門領導核準,分管領導批準,由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簽字后方可報銷。
(2)業務招待核準:部門領導核準。
二、作業流程
1、業務招待的種類
(1)因公往來單位或個人,臨時性之喜慶喪事或慶祝活動之花籃、禮金、禮品等費用。
(2)特定業務目的公關性的宴請或禮品(金)。
(3)一般工作往來之業務招待餐費及禮品。
(4)事先向總經理報準的交際禮金。
2、業務招待執行
(1)承辦人員于在招待工作執行前,應填寫《業務招待申報單》,經部門領導批準后為之。經批準的《業務招待申報單》由部門備案保管。
(2)業務招待工作執行因時間緊迫或特殊原因應先向部門領導請示,同意后可以事后二天內申請補辦手續,未獲請示同意的費用,其招待費用由本人自行承擔;招待工作補辦申請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特殊情況需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3) 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必須按照標準嚴格執行。宴請標準由部門領導按實際需要制定,盡量減少陪餐人員。重要接待任務需要提高宴請標準的,報總經理審批。